近年来,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持续动态调整,以“保基本、强创新、补短板”为导向分阶段落地执行,2024版与2025版目录先后明确实施节点,同步联动商业健康保险,全方位提升参保群众用药可及性与保障水平。
2024版目录率先落地:夯实基础保障,衔接过渡有序

2024年11月完成调整的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(2024年)》,于2025年1月1日起全国正式执行,2023版目录同步废止。此次调整聚焦临床急需,新增91种药品(含肿瘤、慢性病、罕见病、儿童用药等领域),调整后国家医保药品总数量达3159种(西药1765种、中成药1394种),另有中药饮片892种,重点领域保障能力显著提升。
为确保政策平稳衔接,目录明确“续约失败调出的谈判药”给予6个月过渡期(2025年6月底前按原标准报销);协议期谈判药、竞价药执行全国统一支付标准,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以本省中选价为支付标准,实际市价超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,低于标准则按实报销。同时要求各省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新增药品省级挂网,定点医疗机构需在2025年2月底前召开药事会调整用药目录,不得因医保总额、药占比等限制影响药品进院。
此外,“双通道”管理进一步规范,2025年1月1日起“双通道”药店需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处方(特殊情况经备案可延长纸质处方使用不超过3个月),并依托医保信息平台加强药品配备使用监测,防范欺诈骗保。
2025版目录升级:创新药扩容,医保商保“双目录”首亮相

2025年底调整完成的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(2025年)》,于202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,这是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的第8次目录调整,首次同步推出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2025年)》,形成“双目录”协同格局。
此次基本医保目录新增114种药品(含50种1类创新药,总体成功率达88%),涵盖36种肿瘤用药、12种慢性病用药、10种罕见病用药等,调出29种临床替代充分或供应不足的药品,目录内药品总数增至3253种(西药1857种、中成药1396种)。其中,KRAS非小细胞肺癌靶向药、三阴性乳腺癌治疗药等创新药纳入,填补多个临床治疗空白;政策明确谈判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、医保总额限制,不适合按病种付费的高值创新药病例可“特例单议”,加速新药进院。

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同步纳入19种药品,包括CAR-T细胞治疗药、罕见病(戈谢病、神经母细胞瘤)用药等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高值药,与基本医保形成互补,破解高值创新药可及性难题。数据显示,截至2025年,国家医保累计调入949种新药,医保基金为谈判药支出超4600亿元,拉动医药市场升级的同时,切实减轻患者负担。
便捷查询:多渠道掌握医保报销信息
参保群众可通过两大渠道查询医保药品信息: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:进入“医保服务”→“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查询”,输入药品名称或按“药品分类”“报销类别”筛选,即可查看药品是否在目录内及报销详情;国家政务服务平台:扫描葵花码或搜索“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查询”,选择药品类别后输入关键词搜索,同时可查询医保电子凭证、异地就医备案等服务。
从“保基本”到“强创新”,从单一目录到“医保+商保”协同,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持续织密医疗保障网,既满足参保群众基础用药需求,也为医药产业创新注入动力,推动“好药新药”加速惠及百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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