鲁网3月31日讯3月29日,聊城市东昌府交警大队在辖区巡逻途中发现火情,随即化身“消防员”,扑灭明火,有效遏制了火情。

当日16时许,东昌府交警大队乡镇巡逻二中队执勤民辅警在聊莘路巡逻时,发现路边冒出阵阵浓烟,伴随一股烧焦的气味飘来,于是立即下车查看情况。原来,路边的绿化带起火,路边杂草、树枝被快速燃烧,火势已有迅速扩大的趋势,一旦蔓延,后果将不堪设想。

火情即警情,民辅警们立即进行灭火并拨打了119。在民辅警的合力协作下,明火被迅速扑灭,险情最终排除。由于执勤人员救火及时,为消防救援赢得了宝贵的时间,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。为防止火情复燃,执勤民辅警再次对着火点进行检查,确保无复燃隐患后才撤离现场。
东昌府交警提醒:春季是火灾的高发期,要自觉加强防范,消除火灾隐患,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安全环境。如若发生火灾,务必第一时间拨打火警电话,争取施救时间。(本网记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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